党办、校办工作职责
一、组织起草学校工作要点、工作总结及学校领导报告、讲话;编印《内江师范学院年鉴》、编撰学校简讯;
二、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及学校重大决议、决定的督查;
三、负责党委、行政重要活动的安排与组织;综合协调党委、行政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;
四、做好学校各类重大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及各类会议室的管理;
五、负责组织草拟以学院党委、行政名义发出的各类文稿。负责校核有关部门为学院行政代拟文稿。做好发文的编号、印制和分发工作;
六、负责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发来的文件的编号、登记并及时签批、传阅、催办、检查、督办。
做好档案材料和文件的清退、立卷、归档工作;
七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,认真调查研究,做好信息反馈及上报工作;
八、负责学校校内公告、办公系统的管理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;
九、负责学校信访工作和保密工作;
十、负责学校接待与对外联络工作;做好公务用车调度和管理工作;
十一、负责学校印章管理工作,开具对外联系的介绍信和各种证明;
十二、负责学校机要打字文印工作;
十三、承办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